广发证券内幕交易案已被移交司法机关
来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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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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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部分当事人,包括吉林敖东、延边公路等机构和人员,没有及时、准确披露收购、持股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陆续送出。
通报进一步指出,证监会还重点调查了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犯罪线索,并将涉嫌犯罪的证据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乃券商借壳上市第一例,几经曲折。去年3月起,延边公路股价便开始出现异动,第一次停牌前后多次涨停,借壳传闻一度被其公告否认。当年9月26日借壳方案正式公布,10月31日方案获得包括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广发证券等股东96.81%的赞成票。2006年10月20日延边公路第二次停牌至今,股价停留在10.55元。
该借壳方案至今并未得到证监会通过。“一直在主席的案头上压着。”一位知情者透露。
方案久而未批,有颇不寻常的背景。2006年7月31日,深交所市场监察部向广发证券正式发出函件,调查所有在广发证券客户中持有S延边路的账户资料。广发证券被要求提供相关账户的信息,包括实际控制人和资金背景等。
《财经》记者较早时也从多方获悉,监管层怀疑广发证券的一些高管在借壳一事中涉嫌内幕交易,并已经查出一些高管亲属提早进入了S延边路;甚至有消息称,有涉案高管亲友购买了S延边公路达200万股。(参见《财经》2007年第6期“广发证券借壳阴影”)
即使广发证券早于去年就开始被调查,广发证券内部人员对证监会现在的通报仍感到“十分突然”,对于此案移交司法机关,“看来证监会已经定性了”。
继早前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成为中国基金业因“老鼠仓”行为被查处的第一人,广发借壳一案的最后结论,更受到广发内外证券业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如果证据确凿,广发借壳一案可谓中国券商业内第一起涉嫌内幕交易案。事实上,该案进入监管层调查视野,要早于杭萧钢购和上投摩根唐建案。
证监会在前述通告里还表示,为了提高案件查处效率,稽查部门、交易所、派出机构紧密配合,三位一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挥分工合作优势,实时跟踪,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披露。
“证监会现在查得相当严,不仅上市公司,还包括证券公司。我们经常能收到证监会下发相关警示性文件。在目前市场过热的情况下,证监会可能希望通过一些加强监管的手段来防范市场风险。”广东省证券界一位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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