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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内幕交易案已被移交司法机关

来源:<财经> 作者: 时间:2007-05-30 点击:
处于涉嫌借壳内幕交易案漩涡中心的广发证券新闻发言人向《财经》记者正式回应:“公司高层仍在职,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正常;借壳延边公路一事还处于证监会的审批之中;广发证券将本着客观求实的态度,积极配合证监会和相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根据证监会通告,券商借壳上市第一案已正式演变成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苏丹丹】5月30日,处于涉嫌借壳内幕交易案漩涡中心的广发证券新闻发言人向《财经》记者作出正式回应:“公司高层仍在职,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正常;借壳延边公路一事,还处于证监会的审批之中;广发证券将本着客观求实的态度,积极配合证监会和相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5月29日,中国证监会突然向新闻界发出通报,称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76)上市信息披露违规,相关人员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尤其引人瞩目的是,这条新闻上了当天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
  5月30日,证监会在其网站上的通告中表态:“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一事,是券商借壳上市第一例,涉及数家上市公司,涉及延边公路股权分置改革,涉及重大重组事项,情况复杂”;证监会将“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严格审查”,并“对证券市场任何违反违规行为将坚决依法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
  5月30日,吉林敖东(深圳交易所代码:000623)被深交所以“媒体报道了公司未经披露的重大信息”为由临时停牌,尚未有进一步公告。吉林敖东是延边公路第一大股东,上一日收盘价为72.427元。此前的5月15日,吉林敖东除权前股价最高曾飙至每股130元。
  延边公路的另一大股东辽宁成大(上海交易所代码:600739)并未因此停牌,受此消息及5月30日大盘调整的双重影响,股价从50.16元至45.14元跌停。
  此次证监会通报的行政处罚对象为吉林敖东及延边公路,广发证券、辽宁成大并未被“点名”。然而,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和广发证券,向来被市场称为“铁三角”,三者互相交叉持股,关系密切。吉林敖东是持股广发证券27.14%的第二大股东,辽宁成大是持股广发证券27.3%的第一大股东;另一方面,广发证券又是吉林敖东的第五大股东,广发证券的员工持股会——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辽宁成大第二大股东。
  证监会的通报指出,去年6月5日,上市公司延边公路发布公告,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在公告之前,延边公路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引起了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关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检查,随后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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