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ACCA对于新注册的中国ACCA学员,执行新的ACCA免试政策。免试范围包括教育部认可高校毕业生、教育部认可高校在校生(本科)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持有人以及其他ACCA认可证书文凭持有人等。这些范围内的人士,ACCA官方会根据其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给出免考福利。
 
  教育部认可高校毕业生的免考试政策如下:
 
  会计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金融、财务管理、审计专业也享受等同于会计学专业的免试政策)可以免试5门课程,分别是:
 
  F1《会计师与企业》、F2《管理会计》、F3《财务会计》、F4《公司法与商法》、F5《业绩管理》
 
  会计学-辅修专业可以免试3门课程,分别是:F1《会计师与企业》、F2《管理会计》、F3《财务会计》
 
  法律专业可以免试1门课程:F4《公司法与商法》
 
  商务及管理专业可以免试1门课程:F1《会计师与企业》
 
  MPAcc专业(获得MPAcc学位或完成MPAcc大纲规定的所有课程、只有论文待完成)可以免试9门课程,分别是:
 
  F1《会计师与企业》、F2《管理会计》、F3《财务会计》、F4《公司法与商法》、F5《业绩管理》、F6《税务》、F7《财务报告》、F8《审计与鉴证》、F9《财务管理》(其中F6的免试需要选修中国税制课程)
 
  MBA-获得MBA学位可以免试3门课程,分别是:
 
  F1《会计师与企业》、F2《管理会计》、F3《财务会计》
 
  对于教育部认可高校在校大学生(本科)的免考试政策是:

  会计学专业且完成第一学年课程的可免试3门课程,分别是:
 
  F1《会计师与企业》、F2《管理会计》、F3《财务会计》
 
  会计专业且完成两年学业的免试课程,ACCA全球网站(www.accaglobal.com)查询,而其他专业在校大学生,可申请成为ACCA学员,但无免试。
 
  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CPA)的学员,因CPA改革政策的变化,享受的免考政策分为两种:
 
  CICPA-2009年“6+1”制度前获得全科合格证或者会员资格证的人士,可免试5门课程。免试的5门ACCA考试科目分别是:
 
  F1《会计师与企业》、F2《管理会计》、F3《财务会计》、F4《公司法与商法》、F5《业绩管理》、F6《税务》
 
  CICPA-2009年“6+1”制度后获得全科合格证或者会员资格证的人士,可以免试9门课程。免试的5门ACCA考试科目分别是:
 
  F1《会计师与企业》、F2《管理会计》、F3《财务会计》、F4《公司法与商法》、F5《业绩管理》、F6《税务》、F7《财务报告》、F8《审计与鉴证》、F9《财务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
 
  ·在校生只有顺利通过整学年的课程才能够申请免试。
 
  ·针对在校生的部分课程免试政策只适用于会计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在读学生,而不适用于硕士学位或大专学历的在读学生。
 
  ·已完成MPAcc学位大纲规定课程,还需完成论文的学员也可注册并申请免试。但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通过所有MPAcc学位大纲规定课程的成绩单,并附注“该学员已通过所有MPAcc学位大纲规定课程,论文待完成”的说明。
 
  ·特许学位(即海外大学与中国本地大学合作而授予海外大学学位的项目)—部分完成时不能申请免试。
 
  ·政策适用于在中国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全部完成或部分完成本科课程的学生,而不考虑目前居住地点。
 
  ·欲申请牛津•布鲁克斯大学学士学位的学员需放弃F7-F9的免试。